本網(wǎng)無錫訊:宜興法院民二庭受理的首起標的額近一千萬元的合同糾紛案件,經(jīng)過短短一周時間的審理,近日已順利結案。

200711月,宜興某生物科技公司與河北某制藥公司簽訂訂貨協(xié)議一份,約定制藥公司自20081月起至200812日止,每月向生物公司供應維生素C100噸,價格每公斤62元。合同簽訂后,由于維生素C價格急劇上漲,每公斤價格接近120元,制藥公司未能按約履行合同,截止20084月,僅向生物公司供貨240噸,尚有160噸未交付。為此,生物公司向宜興法院起訴,要求制藥公司立即交付價值992萬元的160噸維生素C

宜興法院民二庭法官接手該案后,當天即趕赴制藥公司所在地,向制藥公司送達應訴材料,并依法對其庫存的160噸維生素C進行了查封。同時,應制藥公司要求,承辦法官組織了雙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一周后,原被告雙方達成了新的供貨方案,原告生物公司撤回了起訴,被告制藥公司也已按約供應了第一批貨物,該案順利了結。

根據(jù)省高院有關級別管轄調(diào)整的通知,自200841日起,宜興法院受理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qū)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的訴訟標的額可達1000萬元,上述案件為級別管轄標準調(diào)整后,該院民二庭受理的首起標的近千萬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