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法院及時為災區民工執行工資款
作者:徐平 發布時間:2008-05-20 瀏覽次數:570
本網蘇州訊:四川汶川縣等地發生強烈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太倉法院樹立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心系災區、心系群眾,認真履行好執行職責。立即組織排查案件,加大執行力度,為災區的申請執行人主動伸出援助之手,以實際行動支援災區,讓受災的群眾能夠迅速擺脫困境。
重慶榮昌籍羅某在太倉打工,經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某公司應支付其工資、補償金等10萬元,并于2008年4月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中已到位4萬元,這次巨大地震,羅某得知家鄉受災嚴重,家里房屋倒塌,急需用錢自救,法院及時組織人員對被執行人某公司的銀行資信進行調查,在銀行帳上無款的情況下,又立即電話通知被執行人到庭,經法院做了大量的說服工作,被執行人表示理解,愿意克服企業經濟困難借款履行義務。兩天后,被執行人將借來的6萬元交付法院,當法院把6萬元交給羅某時,羅某激動地說,太倉法院實實在在地為受災群眾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