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初,豐縣法院在執行局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將每一名執行員案件執結率、實際執結率、執行標的數、投訴率等指標量化打分,并張榜排序。每個月分管院長和執行局長進行講評。該制度實施后,取得明顯效果。

一是干警工作積極性顯著提高。今年14月,該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471件,執結363件,執結率為77.17%,在執行案件總量上升情況下,案件執結率同比上升了95.27%,沒有發生一起因執行而投訴的案件。二是改進執行工作作風。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自覺規范行為,杜絕消極執行、不文明執行、不依法執行的現象發生;三是司法為民服務意識增強。指標量化管理后,干警的認同率高,責任心增強,出現了干警用心,院領導省心的良好局面。杜絕了以往在干警中間存在的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