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承辛勞 一心只為解民憂
作者:陳曉凱 發布時間:2008-05-14 瀏覽次數:1028
事情還得從2007年說起。2007年1月,萬某見潘某成立的太倉某食品公司生意紅火,遂決定加盟。雙方為此簽訂了合作經營合同,約定由潘某所在的公司授權萬某經營“安琪可可西點坊”連鎖店,同時就合作經營銷售方式及利潤分配進行了約定。之后,潘某所在的公司未能按約履行利潤分配義務,引起糾紛。經法院判決,潘某的公司應支付萬某46000元。但該食品公司既沒有到庭應訴,判決生效后也未履行。萬某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得申請執行。經承辦的閔建華法官多方調查,該食品公司實際業務已完全停頓,公司也無實際資產,且有通過銷售儲值消費卡的方式進行詐騙的嫌疑,在群眾中影響較大。據知情人講,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在公司突然關門后就消失了,案件一時無法再執行下去。鑒于該公司尚未申請工商登記注銷,只有先尋找到潘某,案件才有希望解決。獲知潘某現居住在上海某小區的線索,所以才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早上七點未到,上海大部分市民仍在睡夢中,閔法官一行人已趕到目的地。敲門,亮證,來開門的是潘某的父母,在獲知來意后他們一口回絕,稱潘某不在房屋內,也不同意執行人員進入屋內核實,反而撥打了110。閔法官只能隔著那一道防盜門與他們耐心地進行交流,告知他們這是法院在依法執行應當予以配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卻全無效果。不過,潘某父母難以掩飾的緊張似乎在告訴大家,潘某就躲在房內。
110民警到場后,潘某父母不得不讓執行人員進入屋內,潘某果然在!但接下來與潘某的交流,也不順利。閔法官發現其年齡雖小,卻并不簡單,除了不時記錄,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對于執行中的每個法定步驟他都會打電話咨詢律師。回答問題時避重就輕,規避責任,不簽收法律文書,且明確不同意履行生效判決,極不配合。這樣的交談注定沒有效果,在請示后,閔法官當即宣布決定對潘某進行拘傳。潘某顯然對前往太倉感到十分恐慌,因此不停地四處打電話,妄圖找到可以逃脫的理由。在希望破滅后,面對锃亮的手銬,潘某進行了一番無謂的抗爭,最后只得乖乖隨車來到太倉法院。
回到太倉才剛過九點,閔法官耐心地向潘某分析案件情況,告知其拒不配合執行的法律后果。此時的潘某雖已不像在家里時那樣態度強硬,但執行人員仍花費了五個多小時進行攻堅戰,最終潘某在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后選擇了履行。下午兩點,雙方以42000元達成和解,款從上海匯出。一日的辛勞,換回圓滿的結果,大家都感覺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