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日,南通中院根據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聯合印發的《南通市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檢查范圍、組織與實施、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步驟認真做好法院政府采購項目自查自糾工作。在日常政府采購過程中,他們主要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把推行政府采購工作作為法院工作的大事抓緊抓好。該院領導認真關心和過問政府采購工作,協調好與財政部門及各方面的關系,及時解決政府采購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為順利實現采購需求鋪平道路。

二是提高法院內部采購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采購干部隊伍建設。該院通過學習、培訓等方式和途徑,強化和改善采購人員的知識結構,提高他們的知識層次,使采購機制實現高效運作。

三是明確實施政府采購的范圍,處理好采購預算與年度預算的關系。在實行國家財政預算體制改革后,該院在年初編制年度預算時,合理估計采購需求,編制采購預算,把握好采購預算占年度總預算的比例,避免預算過多或過少,影響法院工作的開展。

四是在操作中把握關鍵環節,把采購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法院明確了行政裝備部門負責法院政府采購工作。該院還健全了院內規章制度,防止采購行為的隨意性,保證高效、規范的運作方式。

五是圍繞公正、公開原則,拓寬工作思路。法院在進行政府采購時,利用現代化技術的優勢,按照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通過各種渠道,在更大范圍內獲取供應商信息,提高采購預算水平、提高交易效率。

通過五個方面的工作,該院政府采購工作在節約財政資金、防止腐敗方面發揮了基礎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