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邗江法院改革和完善接受檢察監督制度
作者:陸開存 發布時間:2008-05-12 瀏覽次數:6511
本網揚州訊:近日,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切實提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質量,邗江法院、邗江檢察院組織召開了兩院建院史上第一次聯席會議,兩院分管民商事審判和民行監督的院領導,法院民商事審判業務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檢察院民行科等部門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邗江檢察院就近年來立案受理的涉及邗江法院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以及審查處理情況進行了交流;邗江法院就近幾年所受理的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收結案情況,案件上訴率、改判發回率、向上級法院投訴率等反映案件質量的審判質效指標的運行態勢,人民法院收案不斷增長的嚴峻形勢、法官結案壓力不斷加大的現狀,以及人民法院為提升案件質量所采取的各種有效舉措等進行了交流。檢察院對當前法官年人均辦案數量超百件感到吃驚和欽佩,法院也認識到建立與檢察機關業務類信息的及時溝通交流機制的必要性。
兩院還理性地分析了檢察機關對涉訴案件提起抗訴和提出檢察建議的成因:一是檢、法兩家對案件證據的評價角度不同導致的觀點不一致;二是檢、法雙方條線內規范性文件互不了解,因信息不對稱,導致在適用法律上發生分歧;三是法院審理的個別案件從維護社會穩定和全區工作大局角度做出的裁判,檢察機關對裁判的背景信息不清楚,導致認識分歧;四是檢、法兩家確實對個別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存在認識上的分歧。
通過這次會議,兩院都認識到,兩院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建立良好的法制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責是憲法賦予的,法院理應主動接受監督;同時,從工作需要看,旁觀者清,檢察機關可就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容易忽視的一些問題及時進行提醒。最后,兩院還就進一步加強聯系和溝通達成四點共識:一是進一步加強信息交流,二是進一步加強案件溝通,三是進一步做好法律解釋、內部規范性文件等資源的共享,四是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對申訴案件的調處工作,鈍化社會矛盾,做好息訴息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