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五個一”全面落實全省法院執行工作會議精神
作者:宛華斌 發布時間:2008-05-12 瀏覽次數:870
一是召開一次院黨組會議。
二是召開一次執行局及有關部門人員會議。
三是開展一次專項清案活動。5月份,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最大限度地實現申請人的債權,最大限度地保護執行當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我院以“保穩定、促和諧”為目標,全體執行干警努力奮斗50天,重點清理以下“四類”案件:涉鎮村案件、金融案件、弱勢群體案件和“四項”未結案件及超過18個月的未結案件。
四是開展一次法律培訓。去年5月,我院結合轄區社情,在全區各鄉鎮(街道)、村和居民委員會聘請193名社會經驗豐富、群眾威望較高或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居民擔任協助執行工作聯絡員,并向他們頒發了聘書,建立起覆蓋全區的基層協助執行工作網絡。為了切實加強對協助執行員的指導和培訓,充分發揮基層協助執行工作網絡機制的作用,近期內,我院將委派有關人員對他們進行專門指導,幫助他們掌握好新的法律知識,不斷提高執行效率,推動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執行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是組織一場法律宣傳活動。為了大力宣傳中政委37號文件和民訴法關于執行工作的新規定、新措施、以及本院解決執行難的舉措和成就,近期,我院將開展一次執行工作集中宣傳活動,組織專門人員選擇典型事例、好的執行經驗撰寫文稿、制作電子圖片等形式,在主流媒體上進行廣泛宣傳,擴大執行工作的社會影響,提高公眾參與度,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