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近年來,針對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數量增多、案情復雜、對涉案人員基本生活影響重大等特點,太倉市人民法院一直將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糾紛作為民事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努力促成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

一是彰顯和諧的審判理念。考慮到家庭矛盾不僅會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身心健康、生活質量、工作狀態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而且矛盾激化容易引發社會問題。為提升調解效果,太倉法院積極尋求社會組織以及相關人員的協助,與太倉市婦女聯合會共同制定了《關于委托、邀請婦聯組織和特邀調解員調解婚姻家庭糾紛的意見(試行)》,聘請了九名女性特邀調解員,充分發揮女性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的特殊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注重人性化的審理方式。針對不同案件不同情況,承辦法院采取不同的審理方式,營造和諧的訴訟氛圍。在開庭前,對于當事人關系有望和好、雙方厭訟心理比較明顯的案件,承辦法官根據具體情況,首先在法庭外會見雙方當事人,避免雙方對簿公堂的敵對心理,有效緩和了訴訟氣氛,為當事人之間進行良好的溝通提供了有利條件。

三是體現對“弱者”的人文關懷。在審理涉及弱勢群體案件中,聯合學校、村委會、殘聯、婦聯等單位和組織,維護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開展“致離異家庭未成年子女班主任一封信”活動,實施了贍養案件的督促履行等。

四是落實多樣化的延伸服務。案件審結后,為了解審判工作解決婚姻家庭糾紛所取得的效果以及相關當事人的生活狀況,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太倉法院定期回訪和慰問已審結案件的當事人。同時開展法律咨詢、法制講座、送法下鄉等多種活動,強化司法工作的輻射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