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四項監督機制推進法院科學管理
作者:沛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5-06 瀏覽次數:944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沛縣法院努力推進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審判和工作差錯責任追究、崗位目標考核四項監督管理機制,使該院內部管理形成了完整的體系,對推動該院各項工作全面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效果良好。
一是以審判管理辦公室為主體,實施以案件流程管理為中心的監督機制。建立審限預警、審限跟蹤、結案情況分析通報等制度,全面監控全院案件的流轉情況,確保案件程序合法,審理高效。
二是以審判監督庭為主體,實施以案件質量評查為中心的監督機制。制定完善細致的《案件質量評查辦法》,由審監庭每季度對審結的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三是以紀檢監察室為主體,實施以查處違法審判和追究工作差錯為中心的監督機制。對當事人有不良反映的案件和工作中出現差錯的人員,重點進行檢查,嚴格追究相應責任。
四是以政治處主體,實施以崗位目標考核為中心的考核監督機制。制定實施《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明確案件質量、審判管理、審判人員職責、調研宣傳信息工作的要求和各項工作的指標,并將考核結果與工作津貼相掛鉤,做到獎優罰劣,獎勤罰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