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南通中院是較早在全省進行了法律文書郵政送達的試點單位之一,如今在南通兩級法院,法律文書全部通過郵政速遞送達已經成為工作的常態。事實證明,法律文書郵寄送達,既提高了法律文書的送達質量和效率,促進了法院審判方式改革,又確保了案件公正、及時地審判執行。為此,他們主要從三個方面確保法律文書郵寄送達工作的健康開展。

一是法院領導給予高度重視,并要求承攬速遞公司加強法律業務學習。開展這項工作的初期,針對郵政速遞公司對法律業務來熟悉的情況,會同速遞公司加強對速遞人員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通過組織學習,使速遞人員全面掌握法院傳票特快專遞郵件業務處理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好速遞任務。

二是要求速遞人員強化簽收制度,確保投遞的準確度。《民訴法》對送達規定了嚴格了程序和期限,為了將法律文書在最短的時間準確地送達到當事人手中,該院通過速遞公司要求投遞人員一定要嚴把簽收關,對收件人簽收手續,代收人符合哪些條件,無法投遞退回郵件如何處理做到心中有數,確保在執行簽收手續制度中不出任何問題。

三是想方設法,確保郵寄送達經費有可靠的來源渠道。為了保證郵寄送達經費具有可靠的來源渠道,中院及時與財政部門協商與溝通,耐心細致地向財政部門介紹法院開展郵寄送達業務的意義,經過多方地協商,爭取了將郵政速遞經費作為每年法院部門預算項目予以安排,并按照上年法院案件收案數確定該項目經費規模,保證了法院傳票速遞業務的正常開展,提高了送達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增強了司法公正性,極大地便利了當事人訴訟,真正體現了司法為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