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華山法庭審理涉農案件做到“四確保”
作者:鹿海彬 曹杰 發布時間:2008-04-24 瀏覽次數:1002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華山法庭把審理涉農案件作為審判工作的重點,堅持做到“四個確保”,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是落實司法救助措施。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確保有生活困難的農民群眾能夠以司法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二是堅持巡回審判制度。根據法庭轄區的實際情況,以鎮、村為單位,設立法庭巡回工作點,確保行動不便的群眾能夠快捷、便利參與到訴訟中來。三是形成解決糾紛的合力。建立法庭、鄉鎮黨委、政府及村民自治組織的定期座談制度,集中會診矛盾尖銳的疑難案件,形成基層合力,確保將涉農糾紛最大限度消滅在萌芽階段。四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深入農村開展法律宣傳活動,通過開展法律咨詢,傾聽農民們的呼聲,引導和幫助農民依法維權,確保農村知法、懂法、守法的和諧有序氛圍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