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睢寧法院注重強化案件審理中法官釋明權的運用,將釋明活動貫穿于整個訴訟過程中,從而及時消除當事人對法律的抵觸情緒,做到使釋明真正起到引導當事人正確進行訴訟的目的,方便了當事人訴訟,提高了辦案效率和判決后自動履行率,降低了案件的信訪申訴率和發回改判率。今年第一季度,該院案件的調解撤訴率達85.5%,上訴率6.89%,發回改判率降低了0.27%。

該院高度重視庭前、庭中、庭后三個階段的釋明工作。一是在庭前向當事人發放訴訟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和舉證通知書,向涉訴群眾提示訴訟請求不當、喪失訴訟時效、舉證超過時限、拒不執行等方面的法律風險,幫助群眾避免常見的訴訟風險,切實履行釋明職責。二是針對有的當事人文化素質、法律水平偏低,不能充分理解書面釋明的內容的情況,耐心向當事人作出口頭解釋與說明,要求法官在書面釋明和口頭釋明中更多運用口語化的通俗語言進行釋明。三是在庭審中積極引導當事人如何圍繞庭審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收到了較好效果。四是庭審結束后向當事人送達裁判文書的同時,就有關申請執行和上訴等事項進一步作出解釋說明,同時加強裁判文書的說理性,使案件當事人贏得清清楚楚,輸得明明白白,提高了案件的息訴服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