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連日來,鎮江京口法院認真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在原原本本學習領導講話,領會吃透上級精神的基礎上,將“大學習、大討論”活動與“司法能力提高年”活動相結合,明確提出要“牢固樹立四種理念,大力提升四項能力”,確保“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理念,大力提升和諧司法的能力。緊緊圍繞轄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斷強化服務社會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項措施,為轄區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機制,對符合和解條件的刑事案件,促成被告人與被害人和解,減輕犯罪行為對社會、被害人造成的損害,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加大訴訟調解力度,把訴訟調解貫穿于民事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實行立案時調、庭前調、庭中調、庭后調,引導當事人通過自愿協商的方式,妥善化解糾紛。加強行政審判協調工作,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涉及人員眾多、容易引發群體性糾紛、對社會和諧穩定有重大影響的城市房屋拆遷、農村集體土地征收、企業改制、勞動與社會保障等類型行政案件,加大協調力度,統籌兼顧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妥善化解行政爭議,促進“官”“民”關系和諧。在執行工作中盡量少用、慎用強制措施,堅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說服和法律教育工作,消除被執行人的對立情緒和逃避心理,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或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以和諧方式執結案件,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是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理念,大力提升服務民生的能力。立足于關注民生、服務民生、保障民生,堅持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不動搖,在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下功夫、求實效,為促進民生改善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高度重視涉及民生案件的審理工作,以化解矛盾為主線,以定紛止爭為目標,積極構建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實現“案結事了、紛爭平息”。對涉及民生類的案件,開辟訴訟“綠色通道”,實行立案、審判、執行“一條龍”服務,方便、高效、快捷地依法保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健全涉訴信訪工作機制,認真落實信訪案件“四定一包”的規定,著力抓好涉訴信訪案件的源頭治理。加強司法救助工作,嚴格執行訴訟費減緩免政策,規范執行救助金的發放,加大對涉訴困難群眾的幫扶力度。堅持“巡回審判”制度,在人口密集社區設立固定“巡回審判點”,方便群眾訴訟,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

三是牢固樹立與時俱進的理念,大力提升司法創新的能力。站在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政治高度,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一手抓已有的改革措施的落實和完善,一手抓深化改革措施的研究和實施,不斷提升司法創新能力。推進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合理劃分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工作職責,調動各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推進審判管理工作機制改革,強化案件質評、庭審考評、法官業績考評,增強審判監督指導力度。推進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改革,對正在審理的案件,由審判委員會成員網上觀摩或現場旁聽,對已經開過庭的案件,通過觀看庭審錄相進行討論,提高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案件的質量。

四是牢固樹立規范司法的理念,大力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堅持“制度嚴密、管理嚴格、運作規范、廉潔高效”的規范化建設要求,健全和完善規范立案、送達、調解、庭審、法律文書制作、執行等各項工作的程序性機制,構建規范法官與律師及案件代理人關系的管理監督機制,深入開展“規范庭審行為,改進審判作風”和創建“廉潔示范庭”活動,強化監督管理,做到依法律辦案,按規章辦事,靠制度管人,形成各項工作健康有序、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進一步提升“示范點”品牌的“含金量”,以規范促公開,以公開保公正,以公正樹形象,擴大“示范點”的輻射示范效應,提高黨委政府對法院工作的認同度和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