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確保審判質量和效率的進一步提升,銅山法院民二庭積極采取措施,著力提升案件審判質效。

一是判決案件一律公開宣判。公開審理的案件,發送判決書時一律采取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宣判的形式,不再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以提升法律的公判力。宣讀判決書前仍可以判決主文為前提,做雙方當事人調解工作,調解不成的,再進行宣判。宣讀判決書對提高審判人員法律文書制作水平并及時發現法律文書的筆誤起到一定作用。

二是實行商事案件會審制。案件會審分基層法庭案件會審和業務庭案件會審,明確規定存在六種情形之一的,均應提交業務庭進行案件會審。會審案件實行一案一議、一案一記錄,案件采取研、析、評、學的形式,讓參審成員站在審理的角度,對案件從事實、說理、裁決等方面各抒已見,闡明自己的觀點及理由。會審制度同時明確規定參審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是建立建全人民陪審員制度。隊伍的整體素質不僅要依靠法院內部的教育和管理,也離不開群眾和社會的監督、支持。人民陪審員和陪審過程在客觀上起到了對法院工作的監督作用,從而推動法院的隊伍建設和審判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增強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針對目前訴訟費用降低,法院訴訟成本增大的現狀,該庭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普通程序案件實行由人民陪審員參加組成的合議庭進行審理,提升案件審理的公信度。

四是業務學習常抓不懈。沒有過硬的業務本領就無法勝任正常的工作,一方面堅持每周五政治業務學習不放松,要求全庭干警周五均不安排開庭,組織政治、業務學習,同時及時將上級法院對口業務庭對某些同類型案件的指導意見及時下發各法官,為法官及時掌握和處理該類型案件起到良好的橋梁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周末時間,邀請上級法院相關人員到業務庭進行業務指導,不斷拓展干警思維,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