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強化執行責任落實提高案件執結率
作者:鹿海彬 劉科 發布時間:2008-04-21 瀏覽次數:878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為加大執行工作的力度,調動執行人員工作積極性,在執行部門落實執行案件責任制的同時,不斷強化執行措施,提高了執行案件結案率。截至
一是明確執行案件責任落實。該院制定了《執行日志表》和《案件辦理流程圖》,將執行案件具體分到每個執行員手上,限定負責執行該案的執行員在限期內執結完畢,并由接案的執行員制定執行方案,責任落實到人,嚴格考核,增強了執行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促使執行效率穩步提高。
二是進一步強化執行手段。該院大力推行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司法審計制度,對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轉移、隱匿財產,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和有協助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法定協助義務,依法制裁,贏得主動權,努力樹立生效裁判的法律權威。
三是加強 案件協調執行。在執行案件時,執行法官通過調閱卷宗、與承辦審判的法官交談、找被執行人親朋好友咨詢等方式,了解案件的一些信息,及時掌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基本情況。對難度大、可能遇到阻撓的案件周密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執行預案,主動向當地黨委匯報,并邀請人大現場監督,促使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