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切實加大執行工作的力度,強化執行人員的責任意識,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在執行部門實行執行“三包”制度,以提高執行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增強執行效果,有效破解執行難。

該院執行“三包”的主要內容是包質量、包效率、包效果。包質量就是要求執行人員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切實規范執行行為,確保不出現隨意執行和重大失范執行。包效率就是要求執行人員強化執行期限意識,綜合利用工作時間,自覺加快辦案節奏,提高執行效率,確保不發生超執行期限案件。包效果就是要求執行人員自覺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堅持依法執行、文明執行、和諧執行,強化對當事人進行釋法析理和思想疏導,努力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確保不發生重大執行投訴和上訪纏訴。

該院自年初開始實行執行“三包”制度后,截止日前,共執結各類執行案件321件,執結率同比上升了7.17%,執行標的額到位率同比上升了11.3%,執行投訴率同比下降了0.23%,效果十分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