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今年,南京中院對機關作風建設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標和要求,司法鑒定處認真貫徹市法院作風建設的工作部署,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提出今年作風建設要與提升委托工作質效結合起來,與開展優質服務結合起來,與規范工作行為結合起來,與廉政建設結合起來,以“四個提高”抓實作風建設。

一、提高委托工作效率。司法鑒定處所擔負的工作與審判、執行質效指標的高低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要以提高委托工作效率,保障審判執行工作的質效提升。處領導要對院里每一期《市法院“四項”審限變更未結案件和十八個月以上未結案件情況通報》通報的案件情況進行分析,把涉及到“四項”審限變更未結案件和十八個月以上未結案件作為重點,加大督辦力度。進一步明確委托鑒定拍賣工作各個節點的時限,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相應的工作程序,縮短案件在承辦人手中的時間。合理確定委托機構辦理的時間,委托案件主辦要定期向鑒定機構詢問案件進展情況,對于接近鑒定期限的案件,督促其及時結案或及時申請延長鑒定期限,防止或者減少對外委托鑒定超期。對無正當理由超過委托時限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加強與審判、執行部門的聯系,對委托工作中需要補充材料、現場勘驗等事項,及時通知承辦法官并組織好協調,盡早完成相關工作。對因客觀原因致使鑒定、拍賣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及時向承辦法官通報情況。

二、提高服務質量。作為司法技術輔助工作部門,工作的性質和職責決定了我們要做好為法院審判執行的服務保障工作,因此,做好服務是我們改進作風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要擺正位置,明確工作的指導思想,從服務對象滿意的地方做起,從服務對象不滿意的地方改起。以服務對象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我們改進作風和工作效果的標準。做好為審判執行工作的服務。積極開展技術咨詢和技術審核工作,通過技術咨詢和技術審核,及時解決一些案件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訴訟成本。在委托工作過程中遇到問題,主動上門到業務庭溝通情況,解決問題,不能隨意把承辦人叫到自己辦公室談工作,多采用協商的態度,杜絕指揮命令的態度。在組織當事人選擇委托鑒定、拍賣機構和接待當事人時,遵守約定時間,尊重當事人,耐心聽訴,不擺架子,不耍態度,加強對當事人的指導,言行規范,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加強為基層法院的服務指導。及時掌握各基層法院司法鑒定拍賣工作開展情況,暢通反映和解決問題的渠道,多幫助基層法院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在出臺一些改革措施和相關制度時,要吸納基層法院的經驗,既要從規范化建設方面考慮,也要考慮基層法院的實際,從方便人民群眾訴訟和基層法院開展工作出發,有利于實現司法為民的要求。

三是提高工作規范。法院各項規章制度是我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也是改進作風的標準。我們要不斷組織全處同志學習法院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要求,養成遵守規范的習慣。認真執行《南京市人民法院法官行為規范若干規定(試行)》,在工作時間,不遲到、早退,按規定請銷假,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參加會議,準時到會,自覺遵守會場紀律。按照委托管理規定和工作流程規定辦理委托事項,工作中實行公開、透明、陽光的運作方式,以“看得見、信得過”的方式,體現司法委托鑒定拍賣的公平公正。

四是提高廉政建設實效。不斷強化廉潔自律教育,經常敲響警鐘,保持頭腦清醒,始終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在思想上牢牢筑起廉潔的堤壩。處長要通過抽查案件、走訪聽取意見、分析信訪投訴情況,對委托鑒定拍賣工作進行監督。對內要進一步規范與業務庭承辦人的關系;對外要規范與機構的關系,嚴禁私下會見機構人員,嚴禁單獨接待機構人員,嚴禁接受機構安排的吃請、娛樂活動,嚴禁到機構報銷個人費用以及拉贊助等行為。要切實執行好省法院制定的“六條禁令”、“司法技術工作規范廉潔辦案若干規定”以及市法院的廉政紀律要求,堅決守住行為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