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來,濱海法院采取多種方式認真開展以“整頓審判紀律、整頓審判作風”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教育活動。通過學習和自查,該院黨組和全體審判人員進一步認識到,要切實解決當前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文明、行為不規范、作風不扎實、紀律不嚴明等問題,必須以司法規范化建設為抓手,狠抓司法作風建設,強化審判管理,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為此,該院采取四項措施,切實使“雙整頓”專項教育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是完善了《審判質量實施方案》及其細則,實行更為規范的案件審判質量評查制度、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審限通報制度、庭審觀摩制度和業績考評通報制度。

二是實行嚴格的卷宗質量評查制度,健全《濱海法院案件評查實施辦法》,對卷宗質量評查的范圍、評查內容、評查方式、評查標準、獎懲措施等都作了具體規定。同時,實行案件審判質量月通報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能及時整改的,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報請紀檢監察部門予以處理,并對評出的優秀卷宗予以獎勵。

三是制定了《裁判文書零差錯制度》,該院提出了以100-1=0”作為裁判文書質量的標準。同時,嚴格落實法律文書登記制度,對因法律文書差錯引起后果的,除追究相應責任外,存入法官績效考核檔案。

四是規范案件審限管理。為嚴格防止超審限案件出現,縮短案件的審理周期,該院對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每個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管理,登記在《案件管理卡》上,對臨近審限而未結案的,發出警示提醒,督促及時辦結。同時作出明確規定,凡審判庭出現1件無故超審限案件的,通報全院,對部門負責人進行戒免談話;對無故出現兩件超審限的干警,待崗學習進行反思,并記入個人考核檔案;嚴格審限審批手續,凡需延長審限必須經院長批準,堵塞因人為因素使案件隱形超審限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