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邊,法官為農排憂解難?昆山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農案件
作者:范君義 時恩霞 發布時間:2008-04-09 瀏覽次數:903
本網蘇州訊:日前,昆山法院為及時保障農民合法利益,將一案件調解工作做到農家水塘邊,并成功協調各方利益,使得一起棘手的涉農案件得到了完善的解決。
今年2月15日,昆山市巴城鎮某村因被告李某拒絕將承包到期的魚塘返還原告而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付清拖欠的2007年的承包費并返還原告19.2畝的承包魚塘。法院接到起訴后,認真審查起訴資料,發現雙方糾紛的重要原因是李某屬跨隊承包,另外幾年養殖蝦、蟹的收益逐年增加,而本隊另一戶村民也想承包魚塘,并多次要求村領導按規定將李某的魚塘收回,并交由其承包。而被告李某卻認為,他與村里所簽的承包協議雖然在兩年前已到期,但當時是因該隊無人承包才接收了該魚塘,魚塘養殖又有循環性,現在魚塘收入剛有起色就被收回魚塘,實在難以接受。為此,兩家為爭魚塘承包權,均將矛頭直接指向了村委會。
考慮到魚塘的蝦、蟹養殖具有季節性,蝦、蟹苗投放不及時,會影響一年的收成,承辦法官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工作,并多次耐心細致地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為達到理想的調解效果,法官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