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響水法院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學習市中院《關于規范財產刑適用與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并積極采取措施貫徹落實,以切實實現財產刑的刑罰目的。

一是公正司法。加大對財產刑適用的宣傳力度,改善和提高人民群眾觀念。不僅做到實體公正,而且做到程序公正,不偏不倚。通過公開審判向社會公開審理進展狀況和審判結果,既教育人民群眾,也震懾違法犯罪,減少案件發生,使法律效果能夠與社會效果達到統一。

二是規范適用程序。對被取保候審和涉財類案件被告人,通知其預先繳納罰金或通知其家屬代其預先交納罰金,作為酌定情節。依法嚴格把握罰金量刑的尺度,根據犯罪涉及金額及犯罪分子的繳罰能力,決定適用財產刑的數額程度。

三是針對財產刑“空判”現象,采取對被告人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感化工作,使其清楚財產刑適用的相關法律規定,使其認識到自己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能夠真正表現出悔罪態度,并積極接受刑罰處罰,使所涉及的犯罪分子能夠真正伏法認罪,真心改過自新。

四是針對財產刑案件執行難問題,采取深入查明被告人財產情況措施,采取實地勘查,帳戶查詢、群眾走訪等形式,也可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判明能否適用,使財產刑適用能夠產生有質、有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