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開展“執行標兵”季度評比活動
作者:林操場 發布時間:2008-03-31 瀏覽次數:850
本網徐州訊:為積極應對執行案件激增的壓力,不斷增強執行工作的活力,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近日啟動“執行標兵”季度評比活動,旨在通過對全院執行人員工作實績的考核評價,達到規范執行行為,提升執行質效,增強執行效果的目的。
為確保這項活動取得實效,新沂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專門召開了執行工作專題會議,出臺了《執行標兵季度評比辦法》,制定了評比實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黨組書記、院長梁冰任組長的執行標兵評比活動領導小組。同時,明確了執行標兵的條件和標準,具體包括:1、實際執結案件數位居全院前列(不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關于正確運用終結執行制度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終結執行案件及其他方式結案的案件);2、執結率達到徐州市基層法院第三名以上的水平;3、標的額到位率達到徐州市基層法院第三名以上的水平;4、無違規報批“四項”案件和超審限、隱性超審限案件。
截至日前,該院已評選出第一季度執行標兵2名,每名執行標兵發放季度獎金300元。此舉已在全院上下產生積極影響,執行人員爭先創優的積極性空前高漲,一季度案件執結率同比上升了17.6個百分點,標的額到位率同比上升了11.52個百分點,執行投訴率同比下降了0.12個百分點,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