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在公路上曬稻谷而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今年秋收時節,村民李某在家門前的公路上晾曬稻谷。1016,張某騎著電瓶車經過李某曬稻的公路時滑倒在地,張某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后死亡。事故發生后,被告李某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不肯賠償,一直回避此事,無辜失去親人的張某家人憤而將李某訴至法院。

 

建湖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在公路上曬稻谷,影響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給他人正常通行造成了安全隱患,與張某在此路段發生交通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有一定的因果關系,綜合形成該事故的多種因素考慮,李某應負一定的責任。為了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做受害人家屬的工作,并引導當事人李某權衡利弊得失,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李某賠償張某近親屬各項損失4萬元。一起由曬稻引發的糾紛最終和睦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