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緊抱著分離四年的幼子石羽,申請執行人石某痛苦失聲,連連鞠躬,不住感謝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官湖法庭的法官們。至此,一起變更撫養權的執行案件在邳州法官和公安干警、村組干部等共同努力下圓滿執結。

 

申請執行人石某與被執行人陳某于2005年同居,20073月生育一子石羽,隨后雙方感情不和協商分手,幼子石羽由陳某撫養。因多次探望孩子遭拒絕,石某訴至邳州市人民法院,20097月法院判決石某依法享有探視石羽的權利,但陳某及其家人仍然拒絕石某探望石羽。經多方打聽尋找,石某得知,2008年春節前后石羽已被陳某家人送給他人撫養,不知具體下落。石某心急如焚,挨家挨戶地找、大街小巷張貼尋子啟示、在網上發帖求助,……能想到的方法,石某都用了,可是始終都沒有兒子的音訊。

 

今年8月,石某再次訴至邳州法院請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法院依法判決石羽由石某撫養。判決生效后,石某隨之向法院申請執行,邳州法院官湖法庭依法執行,并啟動“庭所、庭村”共建機制,與派出所及各村治調主任聯系,要求協助查找孩子下落。1118日,有人反映,官湖某幼兒園有個男孩丁某酷似石羽,聞訊后,官湖法庭法官立即和官湖派出所、陳樓派出所干警一起趕往幼兒園,但丁某并未在幼兒園,隨后,執行干警又到了丁某的住所地官湖鎮某村,通過鄰居了解到丁某正是石羽。

 

121日上午11時,石某稱石羽在陳樓鎮某村,官湖法庭執行法官隨即奔赴該村,同時邀請了陳樓派出所干警及該村村支書協助。到達現場后,執行干警看到雙方當事人的情緒都很激動,并有過激的言辭。石羽養父的母親將石羽死死抱在懷中,泣不成聲,并且不準任何人靠近,石某和其親屬非常激動:“找了4年都沒找到,現在找到了,就是搶也要把孩子搶回去。”執行干警把雙方家人隔離開來,背對背做思想工作,經過耐心的勸解和法律釋明,石羽的養父母終于同意把石羽交給石某撫養,但要求其給付撫養石羽的補償費80000元。石某為尋子已傾家蕩產,根本無法承受高額的補償費,執行法官們又作了大量的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石某當庭給付石羽養父母補償費用20000元,石羽養父母含著淚把石羽交到石某的懷里。抱著孩子,石某激動不已。看到分離四年的父子團圓,溫馨感人的場面使執行法官、公安干警和村組干部們忘記了辛苦和勞累,感到由衷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