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老鄉為搶生意互毆 法院耐心執行促和解
作者:周萬春 劉莉平 發布時間:2011-12-08 瀏覽次數:444
作為老鄉同在一條街道做生意,本應該珍惜緣分、互幫互助,但卻因瑣事大打出手。近日,銅山法院圓滿和解執結這樣一起侵權糾紛案件,避免了矛盾激化。
丁某與何某本是外地老鄉,同在徐州銅山區某鎮做生意。2011年5月,因丁某老婆在何某店門前招攬顧客,引發何某老婆不滿,隨后二人發生爭吵并動手,何某聞訊后見自己的老婆吃了虧,隨即持兩把菜刀至丁某店中將毫無防備的丁某手部砍傷。受傷當日,丁某被送往當地醫院進行治療,當地公安局對何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處五百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11年10月,丁某與何某因賠償事宜協商不成鬧上法庭,銅山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何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丁某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共計5000余元。
一個月以后,因被告何某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原告丁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銅山法院執行法官分析此案后認為,被執行人何某在當地做生意多年,具備履行能力,如果其惡意拒執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應該很容易執結。但經過走訪調查,執行人員得知何某是個火爆脾氣,加上還在氣頭上,如果強制執行容易產生過激行為,問題解決的關鍵還在于化解矛盾。隨后,執行人員多次上門和被執行人何某進行談心,從出門做生意的不易談到和氣生財的道理,并指出惡意拒執將要面臨的法律后果。隨著談話的深入,被執行人何某態度逐漸緩和,表示愿意與申請人丁某達成和解。2011年12月6日,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一致和解,被執行人何某一次性給付賠償款5200元,其余利息及遲延履行金申請人丁某自愿放棄。至此,案件得到成功執結,丁、何兩家也冰釋前嫌,安心做起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