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
作者:張沛生 孫彪 朱迅翎 發布時間:2008-03-28 瀏覽次數:1026
本網徐州訊:日前,沛縣法院進一步嚴格人民陪審員的資格,改進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程序和工作程序,充分發揮20余名陪審員的作用,進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審員的制度。
嚴格人民陪審員資格
一開始,分部、委、辦、局和村鎮的領導在推薦、選任陪審員時,只把它作為了一種榮譽,忽略了人民陪審員的職責,該院針對這種情況,嚴格人民陪審員的資格,采取推薦、選任、考試等方法,從縣總工會、縣婦聯、共青團、特別注重在普通人民群眾和專業技術人員中選任了20余名人民陪審員,有力地促進了審判工作的開展。羅慧、劉敬幟等6名人民陪審員到受到表彰。
舉辦培審員司法業務培訓班
2005年至2007年,選任的20余名人民陪審員中,有的來環保局,城建局;有的來縣婦聯、共青團;也有來自村鎮第一線。有的年近半百,平均年齡35歲,有大專畢業,平均文化程度高中。多數缺乏法律知識。為提高他們的司法知識,該院舉辦了多期陪審員司法業務培訓班,聘請中院專家授課。通過做筆記,考試,答辯,提高他們的司法水平。
認真落實陪審員工作經費
該院根據《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十八、第十九條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經費的補助范圍、標準及保障問題規定成及時向縣政府打報告,納入縣財政預算,選任費、培訓費、資料費、交通費、就業費等,足額能決,保障了人民陪審工作的正常開展。
目前,選任的20余名陪審員,2007年,平均陪審案件達800余件,其中受到表彰的羅慧,劉敬芝,王本坤,劉治國,李雨行,他們不僅是陪審員,還是陪調員,陪訪員,陪解員,他們經常走村入戶,與當年人促膝談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了結在萌芽,受到了人民的一政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