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日前,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審理一特大團伙盜竊一案時,承辦法官認真負責,嚴審細查,發現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身份可能有誤,果斷建議公訴機關補充偵查,查明了該被告人真實身份,及時避免了一起錯案。

2008118,該院開庭審理“石元周”等6人跨省特大盜竊汽車專賣店一案中,在核對被告人“石元周”身份時,其竟稱自己本名石天佑,起訴書上所寫的姓名“石元周”及出生年月等身份情況是錯的。并陳述之所以出現“石元周”的身份錯誤,是他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時,當地公安機關將其照片誤混在同鄉另一男青年石元周的身份資料中,從而為他辦理了一張姓名及身份情況實為“石元周”,而照片卻是石天佑的錯版身份證。事后,他也未向公安機關提出更正,就領取了該身份證并一直使用。此次案發,其為掩蓋事實,就繼續冒用了石元周的身份。被告人如此陳述,與公訴機關提供的證實被告人身份的證據相異。對此,合議庭高度重視,認為如果被告人當庭陳述屬實,那么本案的犯罪主體就是錯誤的。合議庭遂休庭認真評議,以被告人身份可能有誤為由,果斷決定延期審理,并建議公訴機關補充偵查。公訴機關在會同公安機關共同對該案事實進行了補充偵查后,承認了被告人“石元周”的身份有誤,還原了被告人石天佑的真實身份。

目前,公訴機關已對該案變更起訴,法院亦擇日重新開庭。至此,一起欺騙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可能冒用他人身份領罪的案件,得以有效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