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325,在新沂法院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王某將自家門前違章搭建的豬圈自行拆除,并在申請人張某的幫助下在院子里重新搭建了嶄新的豬圈。而張某家的拖拉機三年來第一次開到自己院子里,張某高興得拉著執行法官的手說道:“三年了我第一次走得這么暢快”。

王某與張某系一墻之隔的鄰居,張某在東王某在西,張某家東面是一處水塘,因此王某家門前的道路是張某的必經之路。2003年王某在翻建房屋時在門外搭建豬圈,四米多寬的路被占了兩米多,平常通行勉強可以。20043月張某家購買一輛拖拉機后兩家矛盾就此產生了,由于豬圈占道,張某的拖拉機無法開進家,每天就停在一百多米以外的路邊,既不安全同時也影響過往車輛通行。張某多次找到王某協商讓他將豬圈拆除方便通行,但王某拒不拆除。經過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調解無效。20062月張某起訴王某排除妨礙,法院判決后,王某仍未履行,張某于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考慮到農村有在門墻建豬圈的習慣,沒有簡單的強制拆除,而是多次找到王某做其思想工作。執行法官發現王某家院子比較寬大,完全可以將豬圈建在院內,于是建議王某在院內從新搭建豬圈,經過多次工作,王某接受了法官的建議,325,張某用自家的拖拉機為王某拉來建筑材料,并幫助王某在院內重新建了三間嶄新的豬圈,兩家三來的矛盾就此得以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