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四個加強”積極應對新民事訴訟法的實施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26 瀏覽次數:861
本網南通訊: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即將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全面落實省市法院的部署,如東法院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就如何確保修改后民事訴訟法及時、順利實施,促進法院工作在貫徹執行修改后的民訴法的過程中實現平穩過渡提出“四個加強”。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貫徹民訴法是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該院將成立貫徹落實修改后的民訴法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由蔣明華院長任組長,其他院領導和相關職能庭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院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要通過任務分解,明確各部門的責任,明確責任人,加強各部門的協作。要通過合理配置,選齊配強和壯大立案、審監等關鍵部門的力量,落實人才保障。
二是要加強宣傳動員。要認真參加中院即將組織的業務培訓,盡快熟悉法律規定,了解立法理由,把握改革走向,為貫徹民訴法修改夯實思想基礎;要加大對立法修改在解決申訴難與執行難等方面意義的宣傳,主動介紹民訴法修改對法院工作產生的影響以及法院重大的工作部署,引導輿論,爭取各方的理解與支持;要通過適當形式,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匯報或通報民訴法修改的重大影響、法院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民訴法修改貫徹落實情況,為民訴法修改的貫徹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是要加強調查研究。民訴法修改后,司法解釋和相應配套方案的出臺有一個漸進過程。在這段時間差里,要立足基層實踐,加強對民訴法修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的跟蹤調研,及時掌握審判執行最新動態,最大限度挖掘審判潛能,實現修改后的民訴法實施工作得到平穩過渡。要加大對基層法官的司法能力、職業水平和廉政素質狀況的調研力度,抓緊出臺與法院工作實際相匹配的包含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職能劃分等內容的調研報告。
四是要加強機制創新。針對民訴法修改給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的新課題,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解放思想,開拓思路,不斷改革和完善目前的工作制度、工作機制、部門職權配置。要強化改革創新意識,用新的機制與方法攻堅克難,勇于破解立法修改后法院工作發展中的難題,切實把民訴法修改的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