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行政庭四項舉措改進審判作風
作者:鄒曉琴 發布時間:2008-03-25 瀏覽次數:780
本網宿遷訊:行政庭以院里開展的“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活動為契機,結合實際,制訂四項措施,改進審判作風。
一、增強工作責任感,樹立規范司法意識。
結合廉正司法示范庭活動,提高審判人員的工作責任心,端正工作態度,改善工作作風,杜絕工作中的粗心大意和敷衍應付的心理。
二、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審判水平。
新時期的行政審判工作對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具備精湛的業務技能,而且要具備和諧發展的大局觀念。要處理好敏感復雜的疑難案件,審判人員除參加各類業務培訓班外,還要積極自學,在實踐中提高。
三、完善庭審程序,提高庭審能力
繼續堅持以庭審為中心,加強對庭審制度的改革與創新,提高當庭認證能力和庭審駕馭能力,從而提高庭審的質量和庭審效率,彰顯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四、進一步提高裁判文書質量
嚴格按照最高院規定的格式書寫裁判文書,語言簡明流暢,注重對認證和法律適用理由的分析與論證,增強邏輯性和說理性。為了充分發揮合議庭的功能,進一步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實行判決書會簽制,即判決書由承辦人擬稿,合議庭其他成員核稿,審判長簽發,經審委會討論的案件由院長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