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套住了誰?
作者:耿莉 發布時間:2016-09-07 瀏覽次數:871
信用卡漸漸成為了很多人出行必備,一是圖他方便快捷不用找一堆零錢,而信用卡先消費后還款以及分期付款則是很多“手頭緊”的人熱衷于刷卡的主要原因。
然而也正是這個消費后還款的時間差,給了很多人動歪腦筋的機會。有人通過虛假交易套取現金,甚至惡意透支;也有不良商家借持卡人想要套現收取高額手續費。這本身就是違法違規行為,更存在著巨大的隱患。近日,姑蘇法院就連續審理了兩起涉及信用卡套現的詐騙案件,三名被告人獲刑。
貪便宜套現有風險
近期連續有人報警稱自己信用卡里的錢被人騙了!王小姐在蘇打工,單位發工資一直都會延后一個月,因此她時常會碰到手頭緊的情況。五一期間王小姐來市中心逛街,偶然遇到一個中年男子上前搭訕。男子自稱他是旁邊數碼城的員工,專門幫人信用卡套現,刷1萬只收20。王小姐對于信用卡套現并不陌生,最近手頭正好缺現金,一算之下發現套現花費還不到直接取現的十分之一,怦然心動,簡單詢問了一下就跟著男子來到了數碼城。男子帶著王小姐輕車熟路地走向一個柜臺,讓王小姐站在柜臺外等候,自己走進去找老板交涉套現。很快,在柜臺POS機上刷卡1萬元,男子要了王小姐的儲蓄卡卡號,讓她繼續在柜臺外等一下,他去辦公室用網銀給王小姐轉賬。王小姐以為刷卡的柜臺就在這里,老板也在,便讓男子離去了,誰知半天沒等到他回來,一問老板才知道,錢他早就轉到那名男子的銀行卡了。這下意識到不對的王小姐立刻報警。同樣遭遇的還有楊女士,她是在一家大型超市外遇到了這名男子,對方聲稱能夠低價提供信用卡套現,以類似手段騙取了楊女士13000余元。
很快,嫌疑人左某被捉拿歸案。左某今年31歲,來蘇工作多年,但因為花錢一直大手大腳,一直沒什么結余。左某自己辦了5留張信用卡,根據還款日期的先后順序輪流透支、套現,時間一長,左某諳熟了信用卡套現的全部流程還認識了不少專門提供套現“服務”的商家。他開始在街上找人搭訕,聲稱自己可以幫忙套現或是提高信用卡額度,獲得別人賬號密碼后則大肆盜刷。截止被公安機關抓獲,他分別以幫忙套現、提高信用額度為由騙取三名被害人53000余元。此外,他還冒名使用同事王某名下的兩張信用卡,透支近47000余元外,最終左某因為信用卡詐騙罪被姑蘇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0元。
幫人套現既違法又不安全
無獨有偶,因為信用卡套現被騙的還有老李,區別是老李專門為別人提供套現“服務”。老李在市區經營一家廣告公司,規模中等,但他有一個另外的來錢門路,就是幫別人套現。與一般商家不同的是,老李除了為上門的“顧客”套現外,對于一些“大客戶”,他還提供“外借POS機”的“貼心”服務。2013年6月,老李公司里來了兩個小伙子小袁和小王,兩人雖然年紀輕,但出手很“豪氣”,刷了4萬元給了6000元的“手續費”。6月20日,兩人又找到老李,說有個朋友急需用錢,要套一筆“大”的,并承諾高額的手續費。老李一看有利可圖,加上是老客戶,便很放心的將POS機借了出去,袁某和王某拿到POS機以后,刷卡套現43萬余元,并將刷卡信息發給了老李。老李在網上查到了交易記錄,一看錢已經刷了,就通過網銀向袁某賬號里轉了36萬余元。然而,錢才轉過去沒多久,老李在網上突然查到,POS機刷卡交易被取消了,43萬沒收到,自己36萬卻已經轉出去了!再聯系袁某和王某已經找不到人了。發現自己被騙的老李立刻報警,警方很快將兩人賬戶凍結,分別在蘇北和北京抓獲了潛逃的兩人。最終,袁某和王某分別因為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和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令人震驚的是,王某竟然還是一名在讀大學生!而老李也因為違規使用POS機被銀行取消的POS機刷卡服務。
法官說法:“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不通過正常手段提取現金,而通過其他手段將卡中信用額度轉換為現金進行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這一行為既違背了持卡人與發卡銀行層簽訂的協議,又侵害了銀行的權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并且信用卡套現極易造成不良貸款,加大銀行自身的風險,同時一旦持卡人無力償還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這就不是欠錢不還的民事糾紛,而是刑事犯罪。
此外,商戶提供“套現服務”也是非法行為,根據最高檢和最高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