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醉駕” “作”進牢房方知后悔
作者:潘志明 發布時間:2016-09-06 瀏覽次數:685
一句網絡用語“不作不死”用在何勇身上正合適,其明知自己才剛因“醉駕”被取保候審,酒照喝、車照開,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牢房。9月5日下午,蘇州市吳江區法院對何勇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何勇今年25歲,雖年輕,但要說其“駕齡”也有些年頭了。四年前,他曾在貴州老家因無證駕駛,被當地公安局罰了二百元。今年3月,何勇終于領到了駕駛證,正式成為有證一族的他深感出門踏實了。
但是,好景不長。一個多月后的一天夜里9點多,何勇駕車從吳江桃源到蘇州找兩個朋友聚會。在一家KTV里,三人喝著啤酒唱著歌,玩一個多小時仍覺沒盡興,于是,決定轉戰酒吧。何勇把車留在了KTV店旁,和朋友一起走到了酒吧,幾杯洋酒進肚,一直玩到凌晨2點多。出來后,三人一起打的回到KTV店旁取車。
何勇明知自己喝了酒,卻還要開車送朋友回家。“順利”到達目的地,何勇預備靠邊停車讓朋友下來,這時路邊正停著一輛車在等人,頭腦不清醒的何勇根本把握不好車距,一下就撞了上去。被撞車主立刻報警,經檢測,何勇血液中的乙醇濃度達106mg/100ml,其行為已屬于醉酒駕車。何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取保候審,駕駛證也被暫扣。
出了事的何勇根本不知悔改,又是一個多月后,在今年6月的一天晚上,何勇約了十多個朋友在吳江震澤一家烤魚店吃飯。席間,大家觥籌交錯,相談甚歡,何勇又喝了幾瓶啤酒。吃完飯,何勇仍舊打算自己駕車回家,此時的他,又無證、又飲酒,可他完全不當回事。車子開出不久,何勇再次撞上兩輛停在路邊的轎車。這一撞,何勇知道壞事了,心虛的他懇請被撞車主私了解決,但被撞車主還是報了警。這一回,經檢測,何勇血液中乙醇濃度高達212mg/100ml,超出80mg/100ml這一入罪標準的一倍以上。
何勇是不是真的追悔莫及,或許牢門和鐵窗才能讓他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法官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司機們必須遵守的準則,酒精會麻痹人的大腦,使人的控制能力降低,在醉酒時開車不僅是對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一種漠視,而且還會危及自身安全。(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