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炎熱,朱某應顧客要求在自己經營的大排檔內賣起了啤酒。在一次搬運啤酒的過程中,朱某的右眼被突然爆炸的啤酒瓶炸傷。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朱某將該品牌啤酒的經銷商告上了法庭。日前,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調解了此案。

  朱某是一家大排檔的老板,主要經營一些熟食和涼菜生意。天氣炎熱,為了滿足顧客的需求,朱某開始向經銷商批發某品牌的啤酒。為了提高銷量,朱某每天都會在冰箱里冷藏一些啤酒,賣給工地上做工的工人們,幫助他們降溫解暑。一天中午,朱某在把冰箱中已經冷藏好的啤酒往外拿時,左手的啤酒瓶突然爆炸了。朱某告訴記者:“當時我兩只手都拿著啤酒,酒瓶炸了以后,我感覺有碎片進了我的右眼,就放下手里的酒瓶捂住眼睛,但血還是止不住地往外流。”事故發生后,朱某的家人騎車將他送到社區醫院進行急救。但是,社區醫院在做完檢查之后,建議朱某轉院治療。隨后,朱某又轉往市里的醫院。經醫院診斷,朱某的右眼球破裂、右眼上瞼有裂傷,需要長期治療。這突如其來的不幸使朱某遭受了重大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朱某認為按照常理自己輕拿輕放的搬運過程是不可能出現這種意外的,因此啤酒瓶的質量肯定存在問題。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朱某將該品牌啤酒的經銷商告上了法庭。

  受理此案后,法院積極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該品牌啤酒經銷商賠償朱某各項損失共11萬元。

  【法官提醒】啤酒瓶爆炸引發的安全事故年年都會發生,這其中有些是由產品質量引起的,有些卻是由個人操作不當引起的。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啤酒時,要關注啤酒瓶的質量安全指標。根據我國啤酒瓶質量的強制執行標準,流通領域不得再出現不帶“B”字標志的啤酒瓶,否則將視生產、銷售的產品不合格。另外,“B”后面的數字為啤酒瓶的生產日期,而通常啤酒瓶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如果消費者發現超出使用年限的啤酒瓶,不僅要拒絕購買,也要及時向經銷商反映,防止發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