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社會中,機動車已逐漸成為人們?nèi)粘I钪斜貍涞慕煌üぞ撸殡S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時有發(fā)生。近日,昆山法院周市法庭就審結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二輪摩托車與轎車相撞,該車主卻因未戴安全頭盔駕駛導致自負責任加大。

  2016年6月某日,王某駕駛小型轎車與老李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老李倒地頭部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的損壞。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老李負次要責任,王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后王某送醫(yī)治療共花去各項費用總計28萬余元,王某與其投保的保險公司共墊付了約七萬元。后,雙方關于賠償協(xié)商無果,老李遂將王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經(jīng)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生命健康權依法受到保護,侵害公民身體健康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為主要責任在王某,但是雙方均為機動車,而老李駕駛二輪摩托車并未按照規(guī)定佩戴頭盔,這大大加重了其頭部的傷情,在賠償責任劃分上老李承擔的部分也隨之加大,法院最終認定由原告自負35%的責任,被告人王某承擔65%的責任。被告人王某投保的保險公司應在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承擔相應賠償,不足部分由王某承擔。最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guī)定,判決被告保險公司仍需賠償原告老李18萬余元。

  法官提醒:生命無返程。在路上,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上路都應遵守基本的交通法規(guī),否則一旦造成事故后果往往十分慘重。本案的原告老李若按規(guī)定佩戴頭盔駕駛車輛,那么頭部的傷情遠沒有現(xiàn)在這樣嚴重,在賠償責任的劃分過程中自己承擔部分也就相對減小。然而,在本次事故中,原告老李駕駛二輪摩托車并未按照規(guī)定佩戴頭盔,這大大加重了其頭部的傷情,在賠償責任劃分上老李承擔的部分也隨之加大。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珍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要從基本的交通法規(gu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