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規定,經三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經司法機關建議,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拘役五個月。

  2015年4月至7月間,被告人紀某與宋某(系夫妻)時分時合,在金壇區某鎮工業園區不同建筑工地內,在晚上工地下班放松安全警惕后,采用乘隙的手段,盜竊作案6起,共竊得建筑工地使用的扣件3250個,合計價值人民幣8685元。后因案發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被告人紀某、宋某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盜竊的事實。被告人宋某到案后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并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法院審理后,被告人紀某、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合伙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共同作案部分屬共同犯罪。兩被告人在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有坦白情節,對二人均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宋某在歸案后能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并協助公安機關抓捕了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另查明,宋某夫妻二人生育三個小孩,其中一個兩歲,一個四歲,由紀某父母在安徽撫養。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情形,對兩被告人均予以從輕處罰并可對被告人宋某宣告緩刑。法院遂以盜竊罪對紀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五百元;判處宋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五百元??紤]到宋某撫育小孩的情況,依法對其實行社區矯正。但宋某未經請假批準擅自外出,以致矯正幫教工作人員無法與其取得聯系。鑒于此,司法局工作人員主動到其家中了解情況,并做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協助通知宋某在規定時間內到司法局報到,可宋某卻一直沒有音訊。2016年4月28日,當地司法局按照規定發出第三次警告,并組織工作人員追查。2016年9月25日,當地司法局認為宋某違反社區監管,繼續進行社區矯正有較大風險,建議法院對宋某撤銷緩刑。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我國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社區矯正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違反關于報告、會客、外出、居住地變更規定及不按規定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等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給予警告。根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緩刑、假釋的社區矯正人員有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同時,考慮到紀某已刑滿釋放,能夠對小孩進行撫育和照顧。宋某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規定,情節嚴重,遂依法對蘇某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在司法實踐中,因犯罪情節不嚴重的犯罪案件,法院根據此類案件的性質、情節及危害后果,對行為人判處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這樣不僅做到了法理與情理的融合,體現出法律的人文關懷,而且還能緩和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當然,行為人被判處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后,務必認真面對矯正教育,嚴格依照相關規定定期向屬地司法部門報到,匯報思想改造情況,自覺接受社區矯正機構的監管,珍惜和把握法律所給予的機會,認真自覺改造,否則就可能面臨收監失去自由的局面。

  附件:法律條文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 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給予警告,并出具書面決定:

 ?。ㄒ唬┪窗匆幎〞r間報到的;

  (二)違反關于報告、會客、外出、居住地變更規定的;

 ?。ㄈ┎话匆幎▍⒓咏逃龑W習、社區服務等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交病情復查情況,或者未經批準進行就醫以外的社會活動且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輕微的;

 ?。┢渌`反監督管理規定的。

  第二十五條 緩刑、假釋的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一)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

 ?。ㄈ┮蜻`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ㄋ模┦艿剿痉ㄐ姓C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ㄎ澹┢渌`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司法行政機關撤銷緩刑、假釋的建議書和人民法院的裁定書同時抄送社區矯正人員居住地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