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近日成功調解了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經過法院主持調解及當事人的積極配合,保險賠償金終于以最優的方式進行了賠付。

 

6歲小男孩吳某,與姐姐吳某某出生在響水縣的農村家庭。可幸福家庭卻接連受到致命打擊,先是父母感情不和離異,生母離開了一雙兒女,不久之后單身父親又因交通事故身亡拋下懵懂無知的孩子們,孩子的爺爺負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沒有多久卻又撒手人寰,姐弟倆只能由叔叔、姑姑輪流撫養。可是殘酷的命運仍沒有放過他們,當吳某寄放在叔叔的朋友家時,卻不慎掉進茅坑,結束了年幼的生命,只留下6萬元的身故保險賠償金。然而,由于生母再婚、叔叔姑姑無權領取保險金,保險公司慎重起見一直未能賠付該筆賠償金,最終男孩的家人訴至本院。

 

在了解案情后,案件承辦人將男孩的生母、姑姑、叔叔及保險公司等當事人召集起來,釋明相關法律,并進行了真情溝通,最終生母、叔叔、姑姑均表示將該筆賠償金作為男孩姐姐吳某某的撫養費,由保險公司賠付到法院,由男孩姑父領回。

 

男孩的悲慘命運不由得讓人嘆息。

 

人民法院的溫情調解則又為人間添了一段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