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由戀愛,雙方自愿登記結婚,并為辦理結婚儀式籌劃,未料妻子要求丈夫去看購買的商品房時,大夢初醒,丈夫便失去音訊。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小李與小張本是同學關系,雙方自由戀愛,并自愿登記結婚,雙方家庭共同出資籌劃購買商品房,據小李稱丈夫告之她房子已經訂了,舉行結婚儀式時就能拿到現房,也曾帶女友去工地看房,但要求丈夫拿出合同時,丈夫多次搪塞。期房要到期時,妻子要求丈夫一同去看房后,丈夫電話再也打不通了,也失去了音訊。妻子到商品預售處了解才知,丈夫根本沒有購買房屋,妻子多方找尋丈夫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與丈夫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雖系合法婚姻關系,但雙方未實際同居生活,且丈夫離家出走無音訊,且妻子現在離婚態度堅決,故可確認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遂判決原被告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