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蘇州市金閶區法院在民事審判工作積極貫徹 “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不斷創新調解機制,提高調解結案率,取得了較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2007年,該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75.22%,連續多年在全市法院質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去年10月,民一庭庭長被評為全省法院訴調對接工作先進個人。

一、院長掛帥親歷調解。該院黨組按照“統籌兼顧、和諧發展”的要求,堅持把有效解決糾紛與合理調節權利義務關系有機結合,對一些在全區影響重大矛盾易激化的群體性熱點、難點案件親歷調解。一年來,院黨組成員直接參與調解的民事案件近百件,調解成功率達100%2007年,該院連續受理了12起中巴車經營者與蘇汽公司客運線路營運權糾紛案件。案件審理中,一些當事人情緒異常激動,頻頻揚言采取上訪、靜坐等極端方式維護自己利益。分管院長親自參與調解,耐心細致地向當事人釋明法理, 終于促使這12起系列案全部以調解方式結案。此外,蘇州恒良進出口公司買賣、代理合同系列案件及影響較大的三體會體育贊助合同糾紛等案件,也都在院領導的參與調解下得到了圓滿解決。

二、講求調解藝術技巧。該院在調解工作中注意對調解經驗的總結,積極創新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藝術,提升法官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在調解實踐中總結出了“庭審前、庭審中、宣判前”的三段式調解模式及溫心疏導、耐心傾聽、細心說理、熱心析法“四心”調解方法。三段式調解模式即調解意識要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進行連續不中斷組織調解,形成全程調解新機制,要求從案件移送到審判人員手中開始,案件的調解工作就隨之展開,書記員在送達副本的時候,就要仔細核實原被告雙方的分歧,征求雙方的調解意向,及時安排時間,組織雙方調解。四心調解法要求法官接案后,首先吃透案情,理解并分析糾紛的成因,雙方爭議的焦點所在,當事人訴訟的愿望,案件涉及的法律法條,尋找調解的切入點或突破口,確定調解的原則和方式方法,因勢利導地做當事人調解的思想工作,采取不同的調解對策,解開當事人的心結,使當事人走向通往調解之路,也使調解成功率和當庭履行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三、逐步擴展調解網絡。金閶法院積極探索民事糾紛調解解決機制,完善了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的對接。由各合議庭法官擔任“訴調對接”工作聯絡員,負責與轄區各街道調解中心進行日常事務聯系。充分發揮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大調解銜接機制的調解功能。2007年,該院針對勞動爭議案急劇增長,且呈現群體性、復雜性和尖銳性等特點,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調處勞動爭議糾紛的獨特優勢,將26起勞動爭議案件委托或邀請工會組織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率達到100%。該院每年都與區調解中心聯系,通過法律咨詢、專題培訓、以會代訓等方式,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通過邀請參加庭審、參與個案調解等方式,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員的示范工作。顯現出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的良好效果,致使訴至法院的民事案件增幅逐年下降,在訴訟費降低的情況下,全年民事案件增幅僅4.87%,大大減輕了民事審判工作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