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廣陵法院七項措施加強人大代表聯絡工作
作者: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14 瀏覽次數:838
本網揚州訊:日前,揚州廣陵法院召開黨組會,認真貫徹“主動、經常、深入”的工作要求,提出七項措施,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
一是主動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指導工作。黨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是搞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證,要自覺地把各項工作置于黨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之下,切實增強主動性、自覺性,主動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指導工作,積極爭取人大的重視、關心和支持。
二是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活動和視察法院執行工作現場,增加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保證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意見能落到實處。
三是主動走訪各級人大代表。加強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在經常、主動、深入上下功夫,堅持落實工作報告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向人大報告法院重點工作開展情況,主動走訪,主動匯報。
四是專題匯報法院工作。針對人民群眾關注、事關法院改革發展建設的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主動向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匯報。
五是主動聽取代表建議。深入學習貫徹《監督法》,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主動詢問人大代表的建議,認真落實人大意見,切實做好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
六是主動反饋,認真落實建議和提案。對人大轉來的建議、提案、信件,做到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逐一書面報告辦理結果,主動回訪,確保民意暢通,保證人大的監督落到實處。
七是重大事項、案件及時主動報告,爭取人大支持監督。緊緊圍繞大局開展工作,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及時向區委、區人大常委會請示、匯報,反映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爭取在黨委、人大的統一領導下妥善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