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為貫徹落實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加強作風建設,促進文明司法、和諧司法,樹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權威和公信力,增強庭審效果,出臺了《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于嚴肅庭審紀律的十項規定》嚴肅庭審紀律。

一是嚴禁著裝不規范。法官和書記員按規定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法警按規定著警服。著制服時,不得與便服內外、上下混穿;著制服的冬裝和春秋裝時,襯衣不得開領和不系領帶。

二是嚴禁儀表不端莊。不得濃妝艷抹,不得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彩甲,不得佩戴與身份不相稱、與庭審場所不相符的飾物,不得著污損、破舊的法袍、制服,男性工作人員不得留長發、蓄胡須。

三是嚴禁使用通訊工具。庭審人員不得將通訊工具帶入庭審現場,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庭審現場傳叫接打電話。

四是嚴禁吸煙吃東西。不得將香煙、食品、飲料等帶入庭審現場,不得吸食庭審現場其他人員遞送的香煙、食品。

五是嚴禁酒后參加庭審。當日有庭審任務的工作人員,在開庭前12小時內禁止飲酒。

六是嚴禁擅自推遲開庭。因特殊情況確需延期開庭的,應當提前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無法提前通知的,應當安排人員在原定庭審時間和地點向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解釋。

七是嚴禁遲到缺席。提前做好開庭準備工作,開庭前10分鐘不再處理無關工作,在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公訴人等入庭后準時進入法庭。

八是嚴禁擅離審判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暫時離開的,應當休庭并說明情況。

九是嚴禁用語不文明。不得用不文明或歧視性的語言,不得與訴訟參與人辯論、爭吵,不得粗暴對待旁聽群眾。

十是嚴禁行為不雅。不得歪坐倚靠、閉目養神,不得搖頭晃腿、左顧右盼,不得嬉笑逗樂、隨意走動,不得掏耳撓頭、摳鼻剔牙,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不得有用電腦從事與審判工作無關的行為。

工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將按該院《崗位目標考核辦法》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