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淮陰法院為切實做到化解矛盾糾紛,讓當事人服判息訴,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該院經過不斷探索,總結出“釋、導、促、訪”四字工作方針,著力做好判后延伸服務工作。

一是釋。該院規定,不管是民事、刑事、行政還是執行案件,在案件宣判或者執行后,承辦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有疑問的當事人解釋對證據認定的情況、對其主張不予采納的理由,結合案情從法理上說明裁判結果所形成的原因和依據,以及執行過程中的措施和程序等,向當事人深入釋法析理,使其理解法院的工作。

二是導。該院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敏感、矛盾易激化案件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對申訴信訪的當事人,由承辦法官、立案庭信訪人員、庭室負責人或分管院領導對其耐心講解、誠心開導,講清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和理由,引導其走正當的申訴上訪程序。

三是促。對于調解和好案件,做好自動履行情況的了解工作,避免當事人錯過最佳履行時機,對于保全的財產,做好監管工作,定期跟蹤保管和營運狀況,促使義務人按期履行義務

四是訪。該院對撫養、贍養、扶養案件和追索勞動報酬案件,做好回訪考察工作,今年1-2月份回訪此類重點案件達二十余件次,起到了化解家庭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司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