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為維持家庭生計少小就外出打工,想不到工廠老板卻拖欠工資,打工妹一怒之下情緒失控,持刀捅向女老板欲致其死地。江蘇江陰法院35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浦英犯下故意殺人罪。其自身合法權益遭侵害卻走上了“維權”歧路,令人痛惜。

來自湖南省龍山縣的浦英系家中長女。由于家中人口多,浦英初中一年級就輟學,15歲外出務工,于20073月到江陰周莊鎮長壽一制衣廠工作,工資收入大部分貼補家用。工作一段時間后,因對廠主楊某扣其工資不滿,浦英于8月辭工。浦英多次向楊某討要拖欠的約1600元工資無果,因而懷恨在心,產生“再要不到工資就殺死楊某”的念頭,并購買了兇器。910日上午7許,浦英到制衣廠車間內,手持事先準備的單刃尖刀從背后對正在干活的楊某右頸部刺一刀,隨即遭到楊某反抗及在場工人的制止。楊某重傷急救構成傷殘。

案發當日,浦英在他人勸導下自動投案。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浦英在討要工資受挫情況下,心理失衡,不計后果,持刀故意刺殺他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其犯罪未遂,案發時只有17歲,案發后能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浦英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