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邳州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不斷更新刑事審判觀念,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鐵案意識、和調解意識,在確保一個“穩”字的前提下,突出審判質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注重證據,“穩”中求勝。

強化證據意識,嚴把證據關。開庭前,認真閱讀卷宗材料,同時還積極利用送副本、下傳票等機會對被告人了解案情、核實證據,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庭審中,仔細審查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以及相互之間的邏輯性和關聯性,確保被告人及其家屬服判、息判,且判之有據。

二、簡化程序,“穩”中求快。

大力推行快速辦案機制。對于檢察機關以普通程序移送來的且在庭審過程中又符合簡易審理的案件,及時向公訴機關提出建議,簡化審判程序,切實做到“快立、快審、快結”不斷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周期、節約審判資源。

三、打造鐵案,“穩”中求精。

通過制定《案件流程管理辦法及辦案規則》,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機制,規范法官的審判行為。同時,實行庭長定期督查、審管辦定期評查、分管院長不定期抽查的多級聯查機制,確保將每一起案件都打造成為鐵案、精品案。年初以來,該院在審結的128件刑事案件中實現“零”發改。

四、力促調解,“穩”中求和。

該院在對自訴案件、輕微刑事案件以及刑附民事案件的審理上,力促調解。特別是對于刑附民事案件,在庭審前對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摸底的前提下,堅持“合法自愿、靈活便捷”和“將積極賠償作為悔罪表現而從輕量刑”的調解原則,準確把握情理結合的調解方法,引入換位思考模式,及時兌現調解內容。據統計,僅2007年該院共調解刑附民事案件132件,為被告人及家屬挽回經濟損失近600萬元,減輕了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