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增強專項審判管理工作的實效,去年下半年以來,東臺法院在審管工作中堅持四個強化”:

一是強化指標數據的評估、管理、決策功能。該院高度重視審判管理指標數據的通報和綜合利用,在抓好對指標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監督檢查的同時,積極提升指標數據的分析運用能力和決策建議能力。

二是強化專項態勢分析、專項評查和法官審判業績考評工作力度。積極開展即時的、動態的專項態勢分析工作,針對某一項或幾項指標在某個時間段的顯著變化,或者社會有關方面關注的審判指標,及時開展調研,作短、平、快的專項態勢分析,并提出決策建議,為黨組科學決策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是強化專項評查工作力度。針對庭審、法律文書、審限管理等審判工作中反映出來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加大專項評查工作力度,專項評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是強化審判質效管理與審判業績崗位目標考核的有機對接。認真開展法官審判業績的考評工作,積極培植承辦法官打造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