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法院公開選任20名人民陪審員
作者:揚中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03 瀏覽次數:792
本網鎮江訊:因2003年選任的人民陪審員五年任期屆滿,為繼續貫徹司法為民、讓人民依法參與審判的宗旨,保證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順利進行,日前,揚中法院在揚中市范圍內面向社會公開選任了20名人民陪審員。
該院黨組高度重視此次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最高院、司法部《關于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成立了以院長余新優擔任組長的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班子,加強對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組織領導。此次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在地方黨委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下,由揚中法院會同司法局進行,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予以任命。整個選任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和監督,經過公告,申報、推薦,考察,培訓和考核諸多程序確定人民陪審員正式候選人,最后由院長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并提請予以任命。最終,揚中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了20名人民陪審員,其范圍覆蓋了社會各個領域,有市級機關相關部門、有工、青、婦等相關人民團體、有工商、司法、民政、教育等系統、有重點企業、有各鎮(區)黨政機關,還有其他社會各界人士。
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一經任命便正式成為“不著法官服的法官”,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之外,享有與法官同等權利,同時,人民陪審員又來自群眾,代表了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因而,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對該院進一步提高審判透明度,促進司法公正、司法為民、司法民主、司法文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