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權益的保護神
作者:鮑旭 發布時間:2008-03-03 瀏覽次數:863
2007年1月,張某等31名職工與王某簽訂用工合同,到期工廠中加工毛絨玩具,合同約定每月工資底薪800元,按件提成。第二天張某等界來到這家工廠上班,前兩個月工資發放正常,但從2007年3月開始,老板王某以企業效益不好為名,每月僅發放300元生活費,工人多次索要,老板以種種理由推托,最后發展到以張某等人加工玩具不合格為由,扣發下余工資30000余元。張某等人多數是下崗職工,每月就以工資維持生活,被扣發工資后,家庭生活每況愈下。
無奈之下,2007年11月張某等人來到新沂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支付下余工資。法院判決后,王某仍拒不履行,張某遂申請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王某,但其不接電話或者關機,最后發展到工廠及家中也不見人影。時間很快臨近春節,看著工人們期盼的眼神,執行法官加班加點兵分多路,一路在工廠守候,一路在王某家周圍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