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健全機制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作者:周建華 徐蕾 發布時間:2008-02-27 瀏覽次數:725
本網鹽城訊:為加強與人大的聯絡工作,2007年以來,東臺法院健全監督機制,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認真辦理、答復人大意見和建議,促進了司法公正和廉潔高效。
該院主動邀請代表視察制度,實現了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的規范化、經常化;制定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聯絡員工作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人大交辦件的辦理、代表來信來訪、代表意見和建議的收集和反饋及代表旁聽案件等事項的管理和協調。認真做好邀請代表旁聽庭審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對于法院的重大工作事項,及時向人大匯報,對社會關注、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并積極邀請人大代表到庭旁聽或到執行現場監督執行。去年以來共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案件的審理7次,邀請現場監督執行3次。在每年召開的人大會上,該院中層正職以上干部都列席各人大代表小組的討論會,聽取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收集的意見和建議由辦公室會同各相關庭室進行調查核實,逐件解決、落實,并在一個月內書面答復提出意見或建議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