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寧法院四大舉措狠抓“兩會”期間的維穩工作
作者: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2-27 瀏覽次數:884
本網常州訊:為切實做好今年“兩會”前相關工作,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專門就“兩會”期間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全區社會穩定和法院司法安全工作的意見》,注重和強化四大舉措,為“兩會”的順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領導,扎實做好群眾涉訴信訪工作。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緊緊抓住利益調節這個關鍵,重點解決好房屋拆遷、土地征用、企業改制、勞動爭議等事關民生的突出問題。切實強化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層層落實從院領導、部門負責人到有關信訪工作人員的目標責任,做到信訪工作人人有責。同時對所有的來信來訪做好登記建檔工作,把好及時有效的信息交流反饋關,落實一案一策的息訴穩控措施,努力提高集中處理信訪案件的息訪罷訴率。
二、標本兼治,切實做好矛盾排查預防工作。依托我院與全區各街道創建的“法治建設結對共建平臺“,加強聯系溝通,有針對性地進行定點定期排查,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這個脈絡去把握帶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對新發現的矛盾易激發事件,及時建立臺帳,分析原因,研究對策,落實責任。堅持預警在先,苗頭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控制在先,敏感問題早防范;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
三、深入群眾,妥善做好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堅持教育疏導,防止矛盾激化。根據群體性事件的起因、規模、影響以及現場情緒和危害程度,注意工作的方法和策略,加強對群眾的說服教育,誠懇聽取群眾的意見,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對發生暴力行為或者嚴重損害社會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體性事件,及時、果斷采取措施,堅決制止違法行為,盡快平息事態。
四、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維護穩定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不穩定因素排查機制、涉穩重要信息報送機制、維穩工作預測預警機制、群體性事件現場處理應急機制、影響穩定重大問題的責任查究機制等。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反映突出的重點、難點案件,建立以院長、分管院長為領導,以立案庭、各業務庭、法警大隊等為成員的工作協調機制,嚴格執行維穩工作督查制和責任追究制,凡因工作失誤導致發生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涉訴事件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敏感問題或者已經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法院報告。嚴格做好外來人員的安全檢查工作,認真做好值庭、押解、執行等方面的警務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