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26,宜興法院的法官歷經三個多月的努力,終于在年關歲末為140名外地民工討回欠薪61萬元,使他們在寒冬中度過了一個溫暖的春節。

200711月初,數十名河南、安徽、四川籍民工找到宜興法院張渚法庭,稱工頭羅某積欠他們四年的工資未付,現人逃在外,追討無門,無奈之下只得尋求法院幫助解決。面對心急如焚的外地民工們,庭領導一面做好安撫勸慰工作,一面與當地鎮黨委、政府聯系,并請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業務骨干為民工們提供法律援助。

經法庭了解,羅某承包建筑工地,從2004年至今已結欠民工工資150余萬元,無其它可兌付資產,已外逃兩個多月。在法庭與當地鎮政府的多方調查下,發現羅某在當地幾個施工的工廠尚有100萬左右的工程款未結算。法庭立即向這些企業發出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他們停止支付羅某的工程款。法院領導對此案也高度重視,作出緩收訴訟費、先行審理的要求;在了解到所收款項不能全額支付民工工資時,又作出免收訴訟費的指示,確保優先支付民工工資。

法庭多次召開會議,詳細討論解決方案。但是1月下旬一場五十年不遇的大雪嚴重拖緩了案件進度。由于處在丘陵地帶,地勢陡峭,加上數十厘米厚的積雪,道路寸步難行。眼看時間一天天流逝,民工們的情緒越來越焦慮。為了群眾利益,承辦法官頂著大雪,在冰凍路滑的路面上驅車三個多小時趕至當地,遇到路面狹窄、濕滑,汽車無法通行,他們就徒步。經與各廠方多次協調,確定春節前將工程款付至法院帳戶。

經過努力,各項工資款終于到帳,法院立即通知民工到庭兌付,61萬元工資款終于趕在春節前有條不紊地送到了140名外地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