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出發,積極構建寬松、融洽的執法環境,截至21916年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全部協調結案,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以來,該院先后審理了邳州市公安消防大隊申請執行該大隊作出的消防行政處罰案件16件。去年,邳州市公安消防大隊在例行消防檢查中發現該市益強木業有限公司等數十家單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有的廠房、住房未經過消防檢驗或驗收不合格及擅自投入使用,有的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等。消防大隊依法向上述單位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但上述單位未按期整改,消防大隊依法作出停止使用并處以相應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生效后,消防大隊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在審查過程中,辦案法官耐心向被處罰單位宣傳消防法律法規,講明消防隱患可能引發的后果,促使被處罰單位自覺改正,并全部履行了處罰的款項,有效地保護了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