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全面進行案件監控提高案件審執效率
作者:陳洪 發布時間:2008-02-20 瀏覽次數:880
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為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縮短審判周期,采取多項措施對案件實行全方位監控,審判質效大幅度提高,全年平均審判周期比上年同期縮短了8天,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也明顯增加,在今年初的人代會上,該院的工作受到代表的充分肯定。
去年初,院黨組在分析案件質效時發現“四項”案件偏多,因此拖累結案率偏低,且一部分“四項”案件游離在審限跟蹤之外,尚未進入監控視線之內。審判管理辦公室對上述兩種現象及時建議,采取了相應的措施,
一是強化效率意識,使主審法官主動控制“四項”案件的產生。通過堅持不懈地教育活動,對干警進行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效率意識教育,促進干警盡量縮短審限,提高調解率,減少“四項”案件的數量。
二是實行院領導審批制,嚴格控制“四項”案件的數量。凡是需要進行鑒定、公告、中止、延長案件審理的,須有充分的理由及當事人的書面申請,經院長或分管院長的同意方可進行,以減少因“四項”案件延遲審判的現象。
三是強化庭長的指導管理,降低“四項”案件比率。庭長對本庭的案件較為熟知,發揮職能管理作用,通過經常性地調度,指導幫助本庭法官及時結案,提高“四項”結案率。
四是強化“四項”案件審批、節點、跟蹤的監控職能。審判管理辦公室經常性的關注全院的“四項”未結案件,積極地與業務庭、司法鑒定處交換信息,由鑒定科對鑒定結論優先反饋給審判管理辦公室,審管辦及時地督促審判法官辦理相關信息審批和錄入手續,有效地將“四項”案件納入監控區內,督促案件及時恢復審理。
通過多種措施并舉,“四項”出現較大幅度地下降,杜絕了18個月以上未結案件,徹底杜絕了“四項”長期未結現象。
新年伊始,該院又制定了“開展零發改競賽活動”、“調解競賽活動”,“審判作風建設年”等活動,強化審判法官的質量效率意識、調解意識;通過邀請上級法院業務骨干和高校的專家學者授課等活動,提高審判法官的案結事了的司法能力。充分利用訴調對接調解機制,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等各方面的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大力提升案件調解率上升的幅度;加強本院各庭室之間案件會商制度和與上級法院之間的溝通,盡可能的減少“四項”案件,縮短審判周期。